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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江县职业中专学校委员会关于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工作制度(试行)
发布时间: 2022-06-23 16:25:01  点击次数: 11860  来源: 本站原创



      为进一步深化纪律作风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拓宽反映民意的渠道,增强和提高学校党委科学决策能力和执政水平,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接访原则

      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要坚持公开透明、规范有序,方便群众、解决问题的原则。

      二、接访领导和接访对象

      定期接访由学校党委委员、工会主席、行政办副主任余东负责。接访对象为全校教职员工。

      三、接访方式

      接访时间为每月一次。提前一周在学校QQ工作群发布接访领导的名单、时间、地点及接访联络人的名单、电话(接访联络人由接访领导从分管处室的人员中选定)。接访一般采用“一对一”的方式进行;反映同一问题的人数较多时,接访对象代表一般不超过三名。

      四、接访内容

      (一)经逐级反映未能妥善得以解决的工作事项。

      (二)对严重违法乱纪行为的揭发检举。

      (三)对学校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本人需要向领导反映的情况和问题。

      五、接访事项的处置

      接访事项的处理原则实行“首访负责制”。对能够当场处理的问题,接访领导可给予解答或提出处理意见,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办理;对需进一步调查了解,研究处理的问题,接访领导可提出意见,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对情况复杂、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重大疑难信访问题,接访领导可提出处理原则与思路,提交学校党委会讨论解决。

      六、接访记录。领导接访日的接待情况使用专用记录本按日记载,有情况据实记载,无情况要记“今日无接访对象”。记录本要妥善保管。

      七、督办反馈

      (一)接访的一般事项应在7个工作日内答复或办结;情况复杂的事项,应在30个工作日内答复或办结。

      (二)主办部门和有关责任人要将办理结果及时答复来访人并反馈给接访领导。不能按期办理的,应向接访领导说明办理进度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意见。

      (三)负责定期接访活动的督办和办理情况反馈工作。收到主办部门或主办人员的结果报告后,要认真审核,符合办结归档标准的,报接访领导审阅同意后归档。不符合办结标准的,退回主办处室负责人重新办理。

中共中江县职业中专学校委员会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