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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江县职业中专学校考试规章
发布时间: 2019-06-24 10:16:06  点击次数: 2247  作者:   来源: 本站原创
 

 四川省中江县职业中专学校考试规章

一、考场主任职责

考场主任主持本考场的考试,全面负责本考场的工作;考场副主任,协助考场主任工作。其主要职责:

1、选聘、培训监考人员和楼层巡考员(由学校干部和专业部负责人承担)及其他工作人员。

2、解决考试期间发生的重大问题,处理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各种偶发事故。

3、及时撤销、更换不称职的、违反纪律的监考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4、及时将考试中的违纪舞弊情况和其他重大事故作出处理。

5、督促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二、流动监考员职责(场外指导)

1、负责组织管理所负责考室的安全工作。

2、提前组织学生进入考室,负责考核监考老师出勤,统计考试人数、缺考情况。

3、检查所负责考室的考风、考纪及楼层纪律秩序。

4、负责收发考试工作人员佩带标志。

三、监考员职责

1、组织考生提前15分钟进入考室,在线考试时要求考生打开计算机,制止非考试人员进入考室。

2、向考生宣读《考试规则》,宣布考试注意事项。

3、在线考试时组织考生提前5--10分钟进入考试系统。

4、督促学生在试卷规定的地方填写或输入考生姓名或学籍号。

5、维护考试秩序,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

6、监视考生考试,制止考生违犯《考试规则》的行为。

8、及时、如实地向考场主任反映考试情况,做好考室情况记录。

9、监视员要严格遵守“八不”纪律,①不准吸烟;②不阅书报;③不谈笑;④不在考场内频繁走动;⑤不念题或解释试题内容⑥不擅离职守;⑦不提前或延长、缩短考试时间;⑧不打接电话或玩手机

四、学生考试规程

㈠考前准备

1、学生应在考前从学校考试工作安排中,查明本人所在专业考试的科目、时间和考场地点。

2、学生应根据考试要求,准备好相应考试用品。在考场上不允许借用。

㈡进入考场

1、考生按规定的考试时间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地点。考生必须对号入座。迟到15分钟不准入场考试,作旷考处理。考试中途,考生一般不得离开考场,与考试无关的人不得进入考场。

2、在线考试只准携带规定的文具用品入座;不能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物品进入考场。

3、学生应在进入考场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进入考场后按监考教师排定的座位就坐,服从管理。

4、考试开始前10分钟,考生按要求核对姓名、学籍号等信息,不能答题。监考教师宣布答题才开始答题。

㈢考试中纪律

1、考试正式开始后,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独立答卷。

2、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旁窥、抄袭或为他人抄袭提供方便,或要求他人为其抄袭提供方便,

3、在线考试过程中,试题还未答完若考生因故无法进入考试系统,举手报告监考老师,

4、考试时间过半,试题答完仔细检查无误后,方可交卷。在线考试要确认提交成功后才能退出考场(不能再返回考场),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高声交谈。

5、考试终了时间一到,学生应立即停止答卷,静候监考员验收试卷后才出考场。

㈣偶发事件

1、非本考场的学生、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者,均不得进入考场,本次考试按缺考处理。

2、在监考教师宣布后,禁止学生考试时间未过半交卷离场;遇特殊情况,学生需要离开考场的,应当经监考教师同意,并由监考教师陪同。

3、考试违纪或作弊者,成绩均以0分计,考试作弊者不得参加该课程的学期补考,视其认识态度,确定其是否参加毕业补考。

㈤作弊处罚规定

考生必须独立完成考试,有作弊行为者,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并视其情节轻重依据按《四川省中江县职业中专学校学生守则》中“学生考试作弊行为处理规定”给予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