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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录:网络迷糊了双眼,迷失了人生

日期:2014-04-02 浏览: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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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示1:广西柳州三名女中学生见网友被骗一人遭强奸

(2012年02月23日  人民网  )

    广西柳州市柳江县警方今日通报,该县某中学三名女中学生一同去见一名男网友,被设计欺骗,其中一人被色狼网友强奸。柳江警方已将严重伤害女中学生的“淫贼”抓获。

    据柳江警方介绍,6月5日14时许,柳江县某中学三名女生小梅、小艳、小琴(均为化名)三人在某一网吧里面上网,小梅在网上遇见了从未某面的网友周某某(现年21岁,柳江县人),周某某提出见面,并“诚恳”地邀请小梅和她的同学小艳和小琴三人到外面玩,周某某还拍胸口表示,愿意当护花使者,包接送。刚开始,小梅拒绝了周某某的邀请,二人在QQ上聊了一会儿后,在周某某再三以甜言蜜语诱惑,以“友谊”作为幌子强烈要求见面,小梅三人于是信以为真,答应见见这个“多情”网友。

    为了表示“诚恳”,周某某乘车到小梅三人所在的乡镇亲自迎接,接到三人后,带着她们一起到柳州市去玩。周某某带着三名小女生逛了龙潭公园,又逛广场,游玩中周某某嘘寒问暖,俨然一个大哥哥的形象。三名不谙世事的中学生玩得不亦乐乎,时间很快就来到了晚上,三人提出要回学校,周某某心怀鬼胎,心生一计,说自己身上的钱用完了,要到柳州市西环路找朋友借钱作车费才能回去。

    身无分文的三名女生信以为真,到了西环路后,周某某却说找不见朋友,并将三人带到一路边的草地上过了一夜。原来,周某某对三名女生早就想入非非,但三人一直形影不离,周某某也无机可乘。天亮的时候,当三女生提出要乘车回去时,周某某又故伎重演,说身上没有乘车的车费,叫三人中的小琴陪他去找朋友借钱,小梅和小艳在原地等。

    周某某将小梅和小艳扔下,带着小琴单独乘车回到了柳江县,接着又将小琴骗至一偏僻乡镇山岭上。此时,周某某终于露出了他的“色狼”本性,要求14岁的小琴与他发生性关系,小琴不从,周某某就以武力胁迫,小琴竭力反抗并大声呼救,但是山林中人迹罕至,小琴最终无法逃出周某某的魔掌。

    案发后,小琴在家人的陪同下向柳江县公安局洛满派出所报了案,洛满派出所经过缜密侦查,于6月18日将周某某抓获归案,目前周某某已经被刑事拘留。

警示2:14岁女中学生见网友被逼卖淫

(2011年11月08日  燕赵都市报

    14岁在校女生小雨(化名),轻信网上认识的姐姐被骗到孟村,结果被对方控制并被逼卖淫。被困6天后,深陷囹圄的小雨得以逃脱并报警。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刑拘。

    2011年10月31日,沧州某中学14岁女生小雨在叔叔的陪同下,来到孟村公安局刑警大队报案,几天前,她被网友骗到孟村一歌厅强迫卖淫,当晚还被逼迫陪客人喝酒。孟村警方接到报警后,抓获了控制逼迫小雨卖淫的方某和邓某。

    据小雨介绍,10月25日上午,她正在学校上课,忽然接到一位同学的短信,约她中午一起去商场购物。中午放学后,小雨如约来到商场附近的一网吧,见到了同学和自己的网友方某。小雨说,16岁的方某曾在自己所在的学校就读,两人早已相识,并经常网上聊天。

    知道小雨有厌学情绪,方某便花言巧语地哄骗她,让她到孟村一起打工挣钱。经不住网友姐姐的“劝说”,小雨便随方某和另一名17岁的女孩邓某一起来到了孟村。到了孟村,方、邓两个人将小雨带到了一家歌厅,当即扣押了小雨的身份证和钱包,并逼迫其出台为她们赚钱,当晚小雨被安排陪客人喝酒。随后几天,方、邓两人和她们叫来的男子多次恐吓和逼迫小雨卖淫,遭到小雨的强烈拒绝。10月31日,小雨趁着方、邓二人熟睡逃回了沧州市,并在家人陪同下向孟村警方报案。

    目前,犯罪嫌疑人方某、邓某因涉嫌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被孟村警方刑拘。

警示3:见网友16岁女中学生被劫持

(2012-8-22  中国新闻网)

    晚报讯 (记者刘琳 通讯员刘智涛 贾晓松)从临沂到淄川见网友,两名16岁中学生遇到了歹徒,网友和同学被打,静静(化名)还被歹徒强行拉上摩托车带走,差点就被歹徒侵犯,淄川警方采取果断措施,迫使他不得不终止了犯罪行为,静静才得以成功逃脱。

    8月17日,来自临沂的16岁中学生静静与另一名同学一起坐车来到淄川见网友,顺便在淄川游玩几天,8月18日晚上,网友请静静与同学吃饭,因为聊得很投机,吃完饭已经晚上10点多了,网友便送静静等人回旅馆住宿。三人一路说说笑笑的步行走到了淄川孝妇河西关大桥处,刚到桥头,突然被人叫住了,就见旁边走过来五名男青年,当头的一个胳膊上刺着纹身,手里还拿着一把明晃晃的砍刀。这名男青年走到静静等人身边,说自己名叫李壮,并号称在淄川区双杨镇没人敢惹,随后男青年将静静等人带到孝妇河桥下,让静静的同学和网友跪到地上,然后指示其他几个男青年对他们进行殴打。殴打过程中,李壮打量了站在一旁害怕的静静几下起了邪念,要强行把静静等人带走。这时,李壮的同伙发现远处好像有警车在巡逻,李壮怕被民警发现,就放了静静的同学和网友,把静静强行拉上了自己的摩托车,他让其他的男青年各自离开现场,自己骑摩托车带着静静走了。

    此时,回过神来的静静的同学和网友赶紧跑到附近的淄川公安分局商城路派出所报了警,民警立即兵分两路,一路查找李壮的几名同伙;另一路迅速与杨寨派出所取得联系,请求协查李壮的基本情况。很快,杨寨派出所民警反馈回信息:双杨镇某村有个男青年叫李在壮(化名,16岁),人称李壮,体貌特征与报警人说的相符。得知该信息,民警立即驱车赶到李在壮家中,在其母亲的配合下民警通过电话让李在壮确保静静的人身安全,并赶紧投案自首。与此同时,另一路巡逻民警在淄川开发区某信用社门前发现了李在壮的同伙董某和徐某,将二人带回派出所调查,并让他们立即给李在壮打电话,规劝他停止犯罪,投案自首。接二连三接到来自各方面的电话,让李在壮感受到了强大的压力,他没敢对静静实施侵犯行为,凌晨3时许,他关掉了手机,将静静带到张店一处加油站,让静静自己打的回淄川,自己骑摩托车走了。8月19日凌晨5时许,正在四处查找的民警得到了静静安全返回的消息,长出一口气,随后,他们赶到李在壮家,将刚刚躺到床上的李在壮一举抓获。8月20日,李在壮因涉嫌强奸(未遂)罪,被淄川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警示录:网络是虚拟世界,网络本来就是虚拟的, 网友本身就是在网上的朋友,谁知道现实生活中他是个什么人!而中学生的辨别能力还不足以面对社会上千奇百怪的骗术。我们要谨记: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千万不要被网络迷糊了双眼,迷失了人生,甚至送掉了性命!